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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放射性泄漏与导致放射性污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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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09-29 10:07
  • 编辑:admin
  • 来源:未知

  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辐射泄漏而可能导致放射性污染存在着三种传播途径,一是取决于大气各种气象条件下的空气扩散;二是同样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的海水洋流的水中扩散;三是泄漏的放射性污染物在土壤、植物、动物和人体中主要通过食物链的传播。

  但是,核事故发生某种程度的放射性泄漏,并不一定都会构成外周环境的放射性污染。应按照核事故级别和核辐射泄漏的放射性核素种类、范围与严重程度,正确地判定是否造成了以及造成了何种程度的环境污染。还要掌握环境放射性污染该如何科学地监测并准确地判断,从而采用恰当的具体应对救护措施。总体而言,主要依靠政府主管部门即刻启动核事故应急预案,综合分析监测数据加以评估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广大公众必须听从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的权威发布,在需要时才及时采取通告的相应应急行动(例如:组织隐蔽、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撤离疏散、发放碘片防护、控制污染食品、严重受污染人员的医学处理等),从而全社会有条不紊地应对核事故,有效控制和减轻事故的危害后果。

  当地食品会否因为核事故发生泄漏而导致放射性污染,是公众十分关心的问题。较简单判断办法可直接引用我国放射防护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兹由表1列出该基本标准规定的食品通用防护行动水平的控制限。这也是国际安全基本标准的原则。实际应用表1时,注意如有多种核素污染食品,应分别单独估算各种放射性核素的活度再累计总和。

表1  食品通用防护行动水平      (千贝克/公斤,k B q/kg) 

 

放射性核素种类

一般消费食品

牛奶、婴儿食品和饮水

-134,铯-137,钌-103,钌-106,锶-89

1

1

-131

1

0.1

-90

0.1

0.1

-241,钚-238,钚-239

0.01

0.001

  实际上一些食品中总会含有一定量的放射性核素,为了确保安全,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种食品中有关放射性核素的限制浓度等。这可以参考GB 14882—19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及其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