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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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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02-25 00:36
  • 编辑:admin
  •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综合处
各有关能源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国家能源局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能源供应保障及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现就复工复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复工复产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省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按规定做好部分企事业单位复产复工的通知》等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能源供应稳定有序,确保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能源重点工程和能源重大项目建设顺利。   二、做好复工复产防疫和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加快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全面组织员工排查,科学确定合理工期,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相关流程和手续,准确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复工复产现场管理,加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发放,严格做好消毒通风等工作,落实安全防护和技术保障措施,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聚集性疫情问题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   为及时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能源供应、能源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单位加入“广东能源工作联络”微信群,有关工作情况或问题请及时报送。   附件:1.有关企事业单位名单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按规定做好部分企事业单位复产复工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      2020年2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洋,020-83133175,手机和微信号:13138250589) 附件1 有关企事业单位名单   中国广核集团、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南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公司、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大唐佛山热电有限公司、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南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广东分公司、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海油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广东销售分公司、中海油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粤东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公司、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华南天然气销售中心、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省能源集团、省天然气管网公司、九丰能源集团、三峡集团广东分公司、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南方分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省节能中心、省电力应急指挥中心 附件2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按规定做好部分企事业单位复产复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按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确保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现就做好部分重点企事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部署重点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各地要严格按照《固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确保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于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1月28日,省政府已印发了《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文中已明确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用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不属于延迟复工的范围。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通知要求,立即抓好落实,确保相关企事业单位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 二、开展督导确保重点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要求落实到位。各地要高度重视,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协助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及时复工复产,确保重要生产和生活物资供应。国家和省近期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请各市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督促落实工作,重点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情况要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 (联系人:赖伟齐, 83134669,1360000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