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关于组织征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的通知》(粤经信办[201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重点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行业协会认真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可按照《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以及电子版(刻录光盘,注明申报单位名称)一式三份送所属区、县级市经贸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后,于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叶碧华,电话:83123938)
附件:
公共机构节能产品.pdf
国家公共机构节能产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