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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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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06-06 09:56
  • 编辑:www.dreamathk.com
  •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粤经信节能〔2012〕413号
发布时间:2012-05-31 【大 中 小】 【简体】 【繁体】 【打印】 【关闭】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交通运输局(委)、农业局、国资监管机构、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总工会、团委,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13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2012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环保厅      省住建厅

  省交通厅        省农业厅      省国资委

  省广电局       省总工会        团省委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联系人:林敏、熊卫鹏,电话:020-83133359、83135867,

传真:020-83133335;省节能协会联系人:麦智烨,电话:13580586526,传真:020-38847360)

  

附件1:

  

2012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2年是“十二五”承前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省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为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节能减排,确保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加快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13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为加大我省节能宣传力度,我省决定将节能宣传周扩展为节能宣传月,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我省节能宣传月活动主题确定为“节能低碳齐参与,绿色发展新广东”,活动安排贯穿6月份。

  二、总体要求

  “十二五”我省面临更加严峻的节能形势和艰巨的节能任务。今年我省节能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节能低碳齐参与 绿色发展新广东”的主题,把倡导绿色、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创新节能宣传方式,突出活动主题,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持久力,做到节能宣传与促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与“促进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能源资源国情,强化公众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把节能、低碳、绿色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

  三、主要活动

  (一)2012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第二届国际(广东)节能展开幕式

  1、活动时间:2012年6月8日上午10:00-11:00

  2、活动地点: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1楼2号展馆

  3、活动内容:省领导讲话;为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五批)、省清洁生产企业(第十二批)颁发牌匾;启动仪式;参观节能展。

  4、会议规模:参会人员主要为参展企业代表,包括21地级以上市代表、各园区管委会代表、驻穗领馆及商协会代表、大型集团企业代表、节能技术服务单位代表、金融机构代表、其它节能产品企业代表、纳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代表、学生代表。总体规模约1200人。

  (二)公共机构节能行动

  以珍惜爱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公共机构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将6月14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各级公共机构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停开或隔层停开电梯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三)社区节能行动

  全省范围内选择100个社区,以社区宣传栏为宣传阵地,配合社区文化活动,宣传节能环保理念,倡导绿色生活,形成节约风尚,增强节能意识。选择社区的大门、花园、广场等社区居民关注度高的位置,张贴3-4平方米/版面的宣传海报,配合社区文化节宣传活动,形成强有力的宣传攻势。

  (四)校园节能行动

  全省范围内选择100所学校,包括: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举行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暨旧书回收置换活动等以节能减排、绿色生活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引导学生形成绿色生活、勤俭节约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五)企业节能行动

  组织我省已纳入国家万家企业名单的上千家企业作为节能宣传重点单位,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围绕节能减排主题,以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小发明等为主要内容,鼓励职工建言献策。工会在企业宣传栏开辟节能宣传园地,配合刊登职工的小发明、小建议等内容。

  (六)媒体节能行动

  1、报纸媒体。与广东主流报社合作,刊登政府节能成果宣传、名家解读节能等专题,邀请相关专家接受专访。

  2、公交媒体。选取10条公交主干线路,以全车身喷绘形势,发布节能宣传口号。利用公交媒体人流密集、贯穿核心商圈等优势特点,广泛宣传节能意识。

  (七)节能志愿者行动

  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暨节能展志愿服务,并为志愿者代表颁发证书。

  (八)系列节能研讨会活动

  举办“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暨绿色发展研讨会”等系列节能减排研讨会活动,大力推动新型高效的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和应用,营造浓厚的节能学术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2012年省节能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成单位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组成。具体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节能宣传周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制定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

  各项活动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具体活动安排以及编制活动经费预算,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活动能够如期举行。

  (三)做好充分发动和组织工作。

  各项活动的承办单位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把活动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节能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各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公众参与度高、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十一五”节能减排成效,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节能减排先进典型,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绿色消费模式等。要组织当地工业企业总结和推广节能增效的经验和技术,同时在工业企业内部加强能源资源国情宣传教育;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节能减排的公益短信;鼓励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倡导节能低碳、绿色生活。

  (二)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宣传我省的能源形势、政策、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宣传能源资源节约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节约能源的宣传。

  (三)各市教育部门要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减排、绿色生活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爱惜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生活理念。继续在中小学开展节能低碳知识竞赛等校园主题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各有关高校要结合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活动,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发明创新竞赛,为节能宣传建言献策,组织学生参加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及相关系列活动。

  (四)各市科技部门要通过多种展览展示活动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宣传,普及节能减排适用技术和生活节能窍门,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科技意识和能力。

  (五)各市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环保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六)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建筑和节能小区,积极宣传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和成果,积极宣传《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建筑节能相关政策,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培训,普及建筑节能基本知识。

  (七)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在机场、客货运站点、服务区、公交地铁站、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及车辆、船舶上利用视频、海报等多种方式宣传交通低碳发展理念;推广节能驾驶操作经验和车船用节能产品技术,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低碳交通消费模式。

  (八)各市农业部门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普及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十大技术》,大力宣传推广沼气、太阳能等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和省柴节煤炉炕等生活节能技术,引导农民选择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强农村生态保护。

  (九)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在国有企业开展节能表率行动,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全面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对标工作,加大国有企业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调动相关行业协会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十)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组织所辖广播电视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节能理念和知识,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各市和省级各产业工会要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以“三比一降”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要利用各种媒体重点宣传主题活动和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职工的节能减排意识,引导职工为推动企业能耗和排放指标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献计出力。

  (十二)各级团委要动员青少年继续开展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资源活动,开展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选树青少年节能减排典型,积极创作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儿歌、童谣、动漫、故事等艺术作品,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三)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组织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和公共机构节能科普巡展等专题活动,普及节能常识,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表率示范作用。以珍惜爱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公共机构为主题,通过举办水形势报告会、节能节水技术产品推介、能源资源紧缺体验等形式,广泛开展水资源国情省(市)情宣传教育。

  (十四)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围绕节能宣传月的主题,在行业内掀起节能减排的热潮,总结推广会员企业节能减排的先进经验。

  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请将本地区、本单位的节能宣传月活动情况认真总结,表扬奖励先进,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抄送省节能协会。本次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和总结报告报送情况将纳入对地区、部门节能考核(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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