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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一批广州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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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08-21 09:11
  • 编辑:www.dreamathk.com
  • 来源:广州市能源学会办公室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95号)和《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十二五我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穗经贸函691号)要求,我委近期将组织对列入省万家企业名单的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报告和“十二五”节能规划报告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工作安排
    (一)审核时间:2012年8月30-31日。
    (二)审核地点:广州华泰宾馆3楼(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详见附图)。
    (三)审核形式:书面审核与会议审核相结合。
    (四)审核流程:
     1、专家书面审核并出具个人初步书面审核意见;
     2、会议审核:
   (1)企业陈述(采用PPT形式,约10分钟)和回答专家提问。
   (2)专家组集体打分并出具专家组审核意见。
    (五)审核分组安排:见附件。
二、审核工作要求
     (一)由于组织专家开展会前书面审核工作,请目前尚未提交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的企业最迟在8月24日前将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一式五份含电子版)交至我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二)请接受审核企业派一名分管节能工作的领导和2-3名负责编制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的同志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做好陈述;
     (三)请接受审核企业所在地区、县级市经贸部门督促所属企业依时提交能源审计报告及节能规划并派1名同志出席会议。
三、其他事项
     (一)我委委托广东庆达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此审核的组织工作,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与企业给予配合和支持。
     (二)对无不正当原因拒不提交能源审计报告及节能规划、不出席审核会议的企业,将予以通报并按照《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
1.审核分组安排
2.未提交审核材料企业名单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联系人:市经贸委:张渊晟,姚晓云,电话:83123958,83123939,传真:83123937,邮箱:jmwzyzhc@gz.gov.cn;庆达公司:孙劲娇,电话:87664807转815)
 
附件:(下载附件请打开IE兼容性视图)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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