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经贸、财政、质监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质监局《关于组织推荐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质量检测机构(第二批)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689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抓紧组织推荐,相关材料请于2012年9月25日前(一式6份并附电子版)报送我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我委将会同财政、质监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省有关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光华,电话:8312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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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件689号.part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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