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市各有关行业协会,各重点用能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76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有意愿作为全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试点的区(县级市)、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由所属区、县经贸部门汇总后于10月22日前报我委(资源综合利用处)。
二○一二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姚晓云,电话:8312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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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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