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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2013年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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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03-05 09:20
  • 编辑:admin
  • 来源:粤经信节能〔2013〕10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2013年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建议,请径向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4日

  (联系人:熊卫鹏,电话:020-83135867,传真:020-83133335)

 

附件

  

2013年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局之年,全省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以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推广生态文明理念为着力点,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保完成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3年工作思路和目标

  工作思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把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作为“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推动全省经济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工作目标:单位GDP能耗下降3.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争取实现万家企业节能量300万吨标准煤。创建部省共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1-2个;认定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清洁生产示范园区约10个;培育省级“城市矿产”、“再制造”、“两型”企业试点示范单位、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约20个;认定省清洁生产企业约200家、“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企业约100家。表彰省节能先进地区5个,省节能先进集体、能源管理中心示范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先进单位、“能效领跑者”单位、合同能源管理优质服务单位约240个;公布省备案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达200家;支持节能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100项;推荐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产品型号达到10000个。

  二、2013年工作重点

  (一)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合作目标、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为目标,将框架协议合作内容落到实处。

  2、积极推进生态设计专题活动,开展生态设计国际和区域交流,推进生态设计产学研合作,推动生态设计与工业设计系列活动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将节能治污从消费终端前移至产品的开发设计阶段。

  3、加快推进“创建十个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培育百个企业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认定千家省级清洁生产企业、开展万人清洁生产培训”的“十百千万”工程。研究制订《清洁生产示范园区认定办法》和《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认定办法》,择优认定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和清洁生产技术中心。

  4、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程序,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认定一批省清洁生产企业。

  5、加强粤港澳清洁生产合作,引导珠三角地区乃至全省的港资企业主动参与“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鼓励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的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二)着力推动循环发展,推进资源利用方式转变。

  6、积极贯彻《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7、做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实施办法的宣贯工作。

  8、创建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一批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城市矿产”、“再制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试点示范单位,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加强示范体系建设,完善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管理服务体系。

  9、在资源消耗量大、污染物产生量大的重点行业,选择一批有代表性、基础较好、产品结构合理、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综合利用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开展省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试点工作。

  10、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电厂(机组)的认定工作,鼓励企业加大对“三废”的综合利用,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相关优惠政策。

  11、抓好重点节能和循环经济工程建设,创新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集中力量重点支持一批节能和循环经济重大试点示范项目和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大建筑、交通、商贸酒店、公共机构等非工领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力度,用好用足专项资金。

  12、编制并发布省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广目录,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规范和简化项目申报程序。完善节能和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相关管理,重点扶持一批专业的技术服务单位,加强对技术服务单位的动态管理,推动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

  (三)着力推动低碳发展,加强全社会节约管理。

  13、充分发挥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十二五”重点行业(部门)节能工作分解任务的跟踪落实,开展节能政策下基层活动,加强对各市节能主管部门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继续落实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节能季度形势分析会制度。

  14、组织开展对各市政府和重点企业2012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及时公布考核结果。严格落实节能奖惩措施。

  15、大力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中心和能效对标的“三能”体系建设。

  (1)重点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加强对2个试点市、5个试点行业和206个试点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试点单位建立组织领导、遵法贯标、全过程控制、管理技术提升、文化宣传促进和认证推动等“六个机制”,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2)推广东莞能源管理中心建设试点经验,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编制全省能源管理中心相关建设指南和技术规范,加快推动省、市、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对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做好能源利用状况季度报告审核和汇总分析工作。

  (3)制定全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方案,在2-3个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试点,树立行业“领跑者”能效标准,并推动全行业对标“领跑者”。

  16、评选一批省能源管理中心示范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先进单位、“能效领跑者”单位、合同能源管理优质服务单位等,发挥示范单位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17、继续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积极推荐我省企业产品纳入国家惠民工程推广目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做好推广信息核查工作。

  18、加强与省质监局的沟通合作,加快宾馆饭店、商贸企业、学校等非工领域,以及造纸、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节能标准体系。

  19、制定2013年节能监察行动计划,开展能耗限额标准和淘汰落后机电设备(产品)等专项监察活动,将监察范围向交通、商贸酒店、公共机构等非工领域进一步拓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继续推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设。

  (四)着力推广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宣传培训。

  20、加强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转型升级、深化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方面的理论研究,研讨具体推进的新思路、新举措,完成紧贴十八大精神、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并贯彻落实。

  21、将大力推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作为宣传重点,继续做好节能宣传月系列活动,做好循环经济立法后的宣贯工作,运用论坛、研讨会、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资源节约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节能知识,强化公众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22、建立完善多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制度,结合推广生态文明理念,加大对管理部门、监察机构、技术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与美国、英国和韩国等国家的节能和循环经济务实合作。


来源: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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