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17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于2013年7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刻录光盘,标签单位及技术名称,一式两份),由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初审后加具意见汇总报我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7月8日
(联系人:张渊晟,姚晓云,电话:83123837,83123939,邮箱:jmwzyzhc@gz.gov.cn)
附件:(下载附件请打开IE兼容性视图)
发改办环资[2013]13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开展推荐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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