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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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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10-29 14:00
  • 编辑:admin
  •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二○一三年1号
发布时间:2013-10-26 【大 中 小】 【简体】 【繁体】 【打印】 【关闭】
尊敬的消费者:
  您们好!2008年以来,国家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通过财政补贴方式,以优惠价格推广高效节能产品,使广大消费者享受到高效节能产品带来的节电省钱实惠。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广大消费者真正从此项活动中受益,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决定在全省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监管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的范围是已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产品推广目录,在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期间售出的全部产品,包括高效节能房间空气调节器、平板电视、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家用热水器(燃气、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等节能家电以及计算机、单元式空调和冷水机组等各类节能产品。本次核查的内容是:消费者购买的高效节能产品的序列号和购买发票号等相关资料。
  本次核查工作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广东省节能协会牵头负责,各市组织核查单位具体承担(名单附后)。各核查单位的工作人员将进行电话调查或入户调查。调查员入户调查时,将出示工作证,请您认真查看,并给予积极配合。
  感谢您和您的家人对广东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监管核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