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环处 时间:2014-01-27 字体:[大] [中] [小] 粤发改资环〔2014〕54号
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二五”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二五”规划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1月26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二五”规划
/uploads/soft/140128/1-14012Q4423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