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穗经贸函[2011]893号要求,广州市能源学会承担组织具体推广工作,为完成广州市115万只节能灯推广任务,提高全民节能意识,让老百姓确实买到政府补贴的节能灯,让这项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结合往年推广经验,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今年节能灯推广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拟定计划
时间9月21日至10月20日
高效节能产品推广的具体部门为广州市能源学会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1、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需求情况调查。
通过电子邮件将广州市经贸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及高效照明产品需求调查表发给各有关单位,耗能大户,调查需求情况。
充分利用学会新建的网站宣传、指导节能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在能源学会网站发布广州市开展节能灯推广销售信息及高效照明产品需求调查表,并将开展推广的社区预公布,使居民、社区及大宗用户了解节能灯推广信息,提出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的需求,加大推广力度。
2、组织推广企业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确定工作对象任务的安排。
指导推广企业按文件要求完善对大宗用户申购和社区、乡村居民申购审批程序,并按要求做好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工作及信息发布。
第二阶段 拓展思路 协作推广
时间10月21日至11月20日
1、根据摸查需求,进行业务指导,协助推广企业与用户联系,促进推广企业与用户合作。
2、发挥协作单位优势,协调广东省科普中心、广州市环保节能协会协助开展城区居委会、学校的申购推广;协调广州连锁经营协会协助打开商业贸易、服务业的申购推广;协调各区经贸部门支持配合,拓展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城乡居委区域高效照明产品申购推广工作,为完成今年国家要求突出抓好大宗用户的申购,以及老少边穷地区的推广工作的要求创造条件。
3、组织推广企业参加11月初在广州锦汉展览中心举行的《第二届广州国际低碳产品和技术》展览,扩大宣传推介今年的推广活动,同时促成现场有需求意向的大宗用户直接对接。
第三阶段 检查推进跟踪落实
时间11月21日至12月30日
1、每月1日、15日收集各推广企业完成情况,定期汇总向省市节能部门汇报我市节能灯推广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及时处理,确保推广任务的完成。
2、加强监督管理,到推广现场、居委会及大宗申购单位抽查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落实情况,检查宣传力度,产品质量、销售价格、个人购买数量、资料登记、产品安装、废旧光管回收是否符合国家要求,保证节能灯推广工作符合政策规定。
3、掌握推广企业完成任务程度、完成任务的能力、完成高效节能产品类别,及时将推广企业意见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推广企业任务的调整。
4、检查今年推广工作重点向大宗用户、耗电大户、老少边穷地区、及往年未推广的社区推广的工作落实情况,做好推广工作指导。
第四阶段 监督核查统计上报
时间1月1日— 2月20日
本阶段是推广工作的最后阶段,是推广企业完成任务后上报有关资料的阶段,对企业报送资料要求是分两批报送,第一批时间是12月底,第二批时间是2月10日。
1、核查登记信息表格、统计推广数字、申请财政资金等、
核查社区居民申购的购买信息登记表、高效照明推广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有居委会盖章、联系人签名确认和购买者签名确认;表格内容是否填列齐全,统计数字是否正确;并开具发票。
2、核查大宗用户申购签订的销货合同,高效照明推广表,发票,统计的数字是否正确,产品是否已安装等。
3、认真核查各推广企业上报数字,统计全市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品种数量金额上报财政,确保申请的财政资金准确无误。
4、核查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倒买倒卖的行为要及时上报,并提请严肃处理。
5、全面汇总本期推广情况,完成编写工作总结上报市经贸委、财政以及有关部门。
6、召开有关主要部门参加的推广总结会议。
广州市能源学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