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经贸委、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广东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穗经贸函【2012】980号文件和《关于广州市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方案的报告》穗经贸报【2012】258号文件要求,广州市能源学会受市经贸委委托,为我市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监管核查工作,包括按地区分解核查任务,汇总各地区核查情况,并按比例进行抽查,11月10日前向市经贸委、财政局和广东省节能协会提交核查报告,并制定《核查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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